昨天在「funp的逆襲,clone的開始。新創網站團隊們該小心了」一文中,重點應該在下列這段文字:

如今funP會開始走上facebook clone的路線,並且開放了相容的開放性規格給程式開發者,未來funP開始把各式各樣的服務納入自己的平台內便不令人意外,一方面這符合大河馬口中所說長期希望建構入口網站的計畫,另一方面facebook一直推廣任何application都可以是facebook的一部分,舉凡是人與人之間的社群互動,都可以建構在facebook open platform上面,未來如果funP推出更多服務,例如目前在facebook上已經有的網路書櫃、相簿、各式各樣的Web game也都是很合理的,個人認為當funP的user base夠大時,會對於國內一些新創網站造成不小的威脅,這就必須考驗許多創業家的智慧了,你是要選擇站在funP的肩膀上還是要殺出一條血路,不被funP這樣的平台所威脅?

(當然,這樣的論點是建立在funP擁有足夠的user base之前提。)

我在昨天的文中有提到「難道台灣的Web 2.0就是盡情clone?」,其實clone一個網站並非是不對的,在台灣來說目前少有網站是根據完全原創的概念所設計出來的,只是在clone的背後,是否有加上創新的元素,這便是值得探討的議題。

有讀者回應說成份分析也是個clone,這我自己在文章中都有說了。「我的版本」的成份分析機產生器之創新在於加上圓餅圖概念;funP的烤餅機也是個成份分析的概念,它拿了成份分析加上圓餅圖的概念,再加上它的創新:融入社群元素;funP推推王是digg clone,它的創新在於把別人的網站納入自己的iframe裡面。

網站clone的意義與價值究竟為何?我的看法是,網站的clone就好像從別的國家進口某些好用的商品一樣,網站的clone是一種概念的輸入,引進新的產品、新的概念,無論你是引進一個新的概念後出產一個新的商品,或是引進一個商品並且將之中文化、在地化,甚至是將該商品完全引進後去加上新的元素,讓在地的使用者有機會享受、使用這些創新產品的優秀功能或內容。

以digg clone或facebook clone來說,說實在,多數的台灣人根本不知道digg或facebook在幹嘛,即使知道也未必會想去用,因為語言的障礙或文化的隔閡,使得這樣的產品無法貼近台灣人的使用習慣。

各位讀者最近如果有在facebook上玩過「古惑仔」(最近改名為義氣仔女),這個爆紅的facebook application讓不少facebook使用者整天流連忘返,甚至許多使用者在收到邀請函後選擇加入facebook並加入這個遊戲,這是一家名為6waves的香港公司所開發的,說穿了這家公司在做的事情便是把許多在facebook上的熱門application做中文化(或說香港、廣東話的在地化、中文化),這樣的過程讓更多的華文使用者,尤其香港當地的使用者能有機會玩到這樣的網頁遊戲。(據說6waves靠這些facebook applications月賺50萬港幣,未來這會不會也是funP希望能出現的獲利模式之一,也很值得觀望。)

對我來說,clone也好、不clone也好,最終都是希望能打造出一個讓使用者開心或是有其價值所在的網站,看到使用者開心就是我最大的樂趣與動力來源,而在打造一個新的網站的過程中,如何將不同的概念融合在一起創新才是重點。最近在TechCrunch50獲得首獎的Yammer,說穿了他就是一個twitter clone,但他是個商業版的twitter clone,不僅有趣、創新,而且還能在競賽中獲得評審團的青睞,這就是clone、創新的價值。

早在剛好一年前我便寫過「Web 2.0創業一定要當老大嗎?當老二如何」一文,文中提到:

即使發現已經有同樣概念的網站存在了,那又如何?放棄嗎?商場上的競爭若是如此,全家就是你家大可以把鐵門拉一拉,全看Always Open!他家獨佔市場就好了。君不見即使同一條巷子已經有一、兩家7-11了,全家還是硬要在附近開一家商店,你不搶攻這塊市場、一起分這塊大餅,就等著看7-11賺盡整條巷子的日常消費。網路的世界也一樣,Flickr出現、有名大站出現,之後還不是有了ZooomrPixnet,Zooomr、Pixnet現在不也是經營地有聲有色嗎?

再者,以行銷的角度來說,創造市場區隔也是個可行的方向,就像Pixnet與有名大站的出現,可能因為Pixnet看到有名大站所提供的服務有「少部份」的缺點,看到了這塊市場仍然有一堆不滿的使用者,因此對症下藥,便快速地吸引不少使用者註冊,甚至設計有名大站的相簿、部落格轉移系統讓使用者無痛轉換,此後再以各種貼心的服務進行與有名大站的差異化 ,藉此吸引更多新使用者或增強既有使用者的忠誠度。

即使點子不是最新的,也應該藉由差異化、市場區隔的方式進入網際網路這個龐大的市場,我相信你也不曾預期「自己的創意是獨一無二的」,只是當你看到別人的網站已經上線了,除了自己的心情大受打擊之外,潛意識還會告訴你人家有了先進者優勢(First-Mover Advantage),那何不想想後進者優勢(Second-Mover Advantage)呢?

或許我們也該更清楚地認清,Web 2.0的戰場就有如真實世界中的商業競爭,各家網站的功能、優劣勢、競爭力,你不做就輸在起跑點了。